孙力军身为原公安部党委委员、副部长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党纪国法,严重违反多项党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,不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,还极大破坏了公安系统政治生态,其所作所为严重背离公职人员应有的职责与操守。
经党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,经查,孙力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,背弃“两个维护”,毫无“四个意识”,政治野心极度膨胀,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、培植个人势力,形成利益集团,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和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收受大量贵重物品,接受大量宴请、旅游等活动;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,严重破坏组织原则;贪婪成性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职务调整、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孙力军的所作所为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,性质特别严重,影响极其恶劣,依据《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孙力军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孙力军案件的查处,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,任何无视党纪国法、搞腐败犯罪的行为,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,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,坚定理想信念,严守纪律规矩,时刻牢记初心使命,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,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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